青岛新建小区配套标准 养老设施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发布时间: 2017-08-07 17:43:48 发布作者: 众易居青岛装修网 浏览人数:367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新的政策,其中指出,新建的小区养老配套设施不得少于20平米。具体情况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青岛装修网带来的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截止2016年底,全省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1310.97万,占总人口的13.18%,较2015年提高0.97个百分点,数量居全国首位,增幅相当于全国的3倍多。

为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意见》提出,加强养老设施规划,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研究制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老旧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置换、租赁、购置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青岛装修网获悉,此外,《意见》还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或发行债券;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针对中国人重视家庭的传统,绝大多数老年人有居家养老的愿望和需求,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说,去年以来,全省确定了18个县(市、区)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财政对每个实验区给予2000万资金补助,聚焦城区社区居家养老,要求每个实验区建设1 处不少于10个呼叫坐席的标准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2个以上具备“一站一所一中心一学校”功能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青岛装修网了解到,目前全省已有13个信息平台、32个社区服务中心建成投入应用,全部托管给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运营,信息平台已经录入老年人信息56万条,平台服务加盟商达到8000余家。下一步,民政部门还将推动更多已经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便捷可及的专业化服务,真正成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温馨提示:青岛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标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楼市资讯,请关注众易居青岛装修网

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提及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